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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正式实施——筑牢法治基石 “数”说创新动能

发布时间:2021-09-14 浏览量:1952

近日,《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下称《条例》)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进一步助推广东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助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条例》分为10章72条,聚焦“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两大核心等主要内容,突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加强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为推动广东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其中,知识产权保护作为数字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环,被列入《条例》。《条例》在强化数字经济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培育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等方面作出相关规定。

  “《条例》是广东省加强新兴领域立法的一项重要成果,也是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国家统计局明确数字经济统计分类等之后,国内出台的首个数字经济地方性法规。”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王月琴在8月24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条例》的出台,将促进数字经济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多点发力

  完善法治保障

  近年来,广东省数字经济发展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据了解,2020年,广东省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约5.2万亿元,位居全国第一。伴随着数字技术的不断涌现以及新业态、新模式的蓬勃发展,社会各界对于完善数字经济领域法治保障的呼声日益高涨。

  在此背景下,《条例》应运而生。为巩固广东在数字经济领域的发展优势,《条例》在地方立法层面先行先试,在强化政策标准衔接、完善政策保障措施体系等方面多点发力,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作用,在鼓励数字经济主体创新发展的同时强化政府监管,不断优化市场环境。

  与国家最新政策标准充分衔接是《条例》的一大特色。《条例》全面贯彻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等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部署,按照国家统计局《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规定了数字经济的概念定义和分类标准,在数字经济核算中使用统一可比的统计标准、口径和范围;与民法典、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相衔接,完善数据安全等方面的规定;贯彻《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要求,明确平台经济部门职责和互联网平台经营者义务。

  为进一步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充分体现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创新发展理念,加强对数字经济主体的内生激励与外部监管,推动数字核心产业转型升级。一方面,《条例》按照“促进性先立、限制性慎立、新兴性缓立”原则,在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发挥市场“无形之手”的作用,营造更加开放包容的法治环境,为数字经济发展预留创新空间,例如,对数据产品、数据成果的财产权益予以法律保护,可以在法律规定框架内探索数据价值交易模式等。

  另一方面,《条例》强化有关部门职责和执行刚性约束,规范了政务服务、财政、人才、知识产权以及土地供应、电力接引等方面的配套措施,推动政府发挥“有形之手”的力量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为助力知识产权护航数字技术创新,《条例》规定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数字经济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培育知识产权交易市场,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和快速维权体系,依法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此外,针对互联网平台存在的仿冒、不正当竞争、垄断等行为,《条例》要求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应当依法依规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数据安全保障、个人信息保护等义务;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协议以及从事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两大核心

  共建创新生态

  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是数字经济的两大核心。为营造良好创新生态、激活数字经济新动能,《条例》立足广东地方特色,聚焦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大核心,通过加快传统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培育战略性数字产业集群等举措,为广东数字经济未来发展划出了重点。

  在数字产业化方面,《条例》提出聚焦智能家电、汽车电子、医疗器械等优势产业,通过建立“芯片—整机”联动发展平台、实施高端芯片和高端电子元器件产业化奖补政策等,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集成电路、软件、新一代移动通信产业,补足“缺芯”“少核”等产业链短板。此外,为进一步壮大数字产业能级,《条例》还提出重点培育新一代电子信息、软件与信息服务、超高清视频显示等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产业集群以及支持广东省内各地根据本地实际,培育建设一批特色产业园区,重点建设好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等国家级发展载体。

  “广东省产业数字化加速推进。2020年,我省产业数字化增加值规模约3.47万亿元,居全国第一。”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许典辉表示,围绕产业数字化,《条例》以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为抓手,将产业数字化进一步细分为工业数字化、农业数字化、服务业数字化三大领域。其中,工业数字化应以工业互联网为重点,突出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推进工业实施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的改造;农业数字化要重点推动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数字化,发展数字乡村新业态,促进乡村振兴;服务业数字化要加速推动数字金融、智能交通、智慧文旅等数字应用场景落地,不断创新服务内容和模式,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此外,核心技术创新是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不懈动力。为此,《条例》专门设立“数字技术创新”一章,规定有关部门应当围绕数字经济实施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重大专项,探索建立新型数字经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体制机制,攻克基础算法、装备材料等“卡脖子”技术,推动获取重大原创科技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

  “下一步,广东省将贯彻落实《条例》各项内容,在强化数字基础设施支撑、完善政策保障措施体系等方面下大力气,着力构建良好创新生态,进一步提升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加快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经济发展高地。”许典辉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本报实习记者 薛佩雯)

 

 

(编辑:晏如)

(文章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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