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高新区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
Anyang High-tech Zone National Demonstration Productivity Promotion Center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我省参评项目的组织和推荐工作,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1〕124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项目不超过4项;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 二、参评方式 按照《通知》要求,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我省申报单位(申报人)可选择的推荐单位包括: 1.河南省知识产权局; 2.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郑州、洛阳、新乡、南阳、安阳)知识产权局; 3.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洛阳高新区、郑州高新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4.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 5.院士(注: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每位院士仅限推荐一次); 6.全国性行业协会(注:仅限推荐本行业或本领域相关项目); 7.我省17家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每两年可自荐1个项目参评。 三、参评要求 (一)通过河南省知识产权局推荐的 由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直管县(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组织本地区项目申报,并对申报项目的参评资格、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确保相关材料完整、真实、准确后向我局推荐,我局将按照《通知》规定的推荐名额,择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 1.材料报送方式及要求 (1)推荐项目清单(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2)纸质版1份;电子版发至邮箱。 (2)项目资料(纸质版)1份,装订成册,包括中国专利奖申报书、附件、专利授权公告文本(注:申报书首页“推荐单位”栏统一填写“河南省知识产权局”)。 (3)项目资料(电子版)1份,与纸质版内容一致,用光盘或U盘存储,要求: ①所有的推荐项目存储在一个文件夹,以“中国专利奖+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命名; ②一个推荐项目制成一个独立的文件夹,以专利号命名,例如“ZL20121002****.*”,内部存放中国专利奖申报书、附件材料、授权文本; ③申报书为Word2007文档格式,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后未更改格式,以“专利号+申报书”作为文件名,例如“ZL20121002****.*+申报书”; ④所有附件材料嵌入一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20M,以“专利号+附件”作为文件名,例如“ZL20121002****.*+附件”; ⑤授权公告文本为PDF文档格式,以“专利号+授权文本”作为文件名,例如“ZL20121002****.*+授权文本”。(注:下载地址为:http://pss-system.cnipa.gov.cn/sipopublicsearch/portal/uiIndex.shtml) 2.时间要求 报送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7日。材料由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统一报送,我局不接受单个项目现场申报,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以快递寄出日为准)推荐的项目均不予受理。 (二)通过院士推荐、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推荐、自荐的 按照《通知》第六条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于2021年10月14日之前报我局。经我局审核和公示后,统一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注:推荐函中的4项内容,缺一不可;自荐的也需出具推荐函) (三)通过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全国性行业协会推荐的 2021年10月31日之前向我局备案,以便落实我省专利奖励政策。 四、其他事项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动员、认真组织推荐,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将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报名表(附件3)于2021年9月15日之前发至邮箱。 《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1年修订版)》等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下载(https://www.cnipa.gov.cn/col/col41/index.html) 特此通知。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推荐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1.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1〕124号).doc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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