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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百科技再遇“专利碰瓷” 表示不侵权并反诉

发布时间:2021-09-18 浏览量:2295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原标题:容百科技再遇“专利碰瓷” 表示不侵权并反诉


IPRdaily消息9月16日晚间,容百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尤米科尔公司起诉的《民事起诉状》〔(2021)浙02知民初328号〕等相关材料。原告诉请停止侵权、并赔偿25245.52万元。容百科技表示:该诉讼案件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已聘请专业知识产权律师团队应诉,同时采取反制诉讼等措施以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诉讼涉及公司产品为公司811系列三元正极材料产品,系公司独立自主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9月16日晚间,容百科技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尤米科尔公司(UMICORE,即优美科)起诉的《民事起诉状》〔(2021)浙02知民初328号〕等相关材料。原告称其在中国拥有第ZL201580030857.0号发明的专利权,认为被告S85E型产品的技术特征与其发明专利部分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相同,被告未经其许可实施其发明专利/专利申请,产品落入其专利保护范围构成侵权。诉请停止侵权、并赔偿25245.52万元。

容百科技公告称:该诉讼案件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已聘请专业知识产权律师团队应诉,同时采取反制诉讼等措施以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作为最早开展811高镍正极材料研究、批量制造领域的企业之一,经过长期深耕积累了大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并进行了全方位的知识产权布局。本次诉讼涉及公司产品为公司811系列三元正极材料产品,系公司独立自主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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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百科技公告截图

基础专利交锋,优美科曾败诉巴斯夫





翻看过往的历史,优美科并非基础专利的申请人。优美科虽然拥有一些自主的专利技术,但是锂电正极材料多数专利的源头是美国3M公司、美国阿贡国家实验室等,优美科的基础专利转自3M公司。而巴斯夫取得阿贡实验室基础专利的再许可权。

在过去双方的交锋中,优美科曾败诉于巴斯夫。

2015年4月,巴斯夫向国际贸易委员会和特拉华州威尔明顿地方法院提起诉讼,指控比利时优美科公司侵犯其两项锂电池专利权。据巴斯夫提交给法院的文件,优美科当时在美国出售锂电池技术以及锂金属氧化物阴极材料,而上述两项专利由阿贡实验室开发、申请,并在2009年独家授权给巴斯夫。

2016年12月,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终审裁决,裁定优美科侵犯德国巴斯夫和阿贡实验室的专利权,并禁止由优美科制造生产的或代表其制造生产的,进口的或代表其进口的侵权锂金属氧化物正极材料未经许可在美国境内销售。

不过最终在2017年5月,巴斯夫和阿贡国家实验室就其与优美科未决的专利纠纷达成商业和解。优美科被许可使用US6677082、US6680143、US7135252和US7468223号专利,可以在美国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分销、进口锂离子电池用镍钴锰三元正极材料。优美科成为巴斯夫专利的再被许可使用者之一。

事实上,在三元锂电池正极材料专利方面,基础专利多数为国际专利巨头巴斯夫,阿贡实验室这种科研机构所拥有,研发投入早、技术先进、较早申请专利保护是他们的优势。对于后来者来说,就形成了专利壁垒,是一道绕不过去的专利大门。

优美科和巴斯夫之间的诉讼,是他们就各自所代理的涉诉专利,谁的更具有基础性、技术含量进行的一次交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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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今年5月,巴斯夫与优美科(Umicore)宣布,双方签署了一项非排他的专利交叉许可协议,其广泛涉及了正极活性材料(CAM)及正极材料前驱体(PCAM)产品,包括镍钴锰(NCM)、镍钴铝(NCA)、镍钴锰铝(NCMA)和高容量富锰材料(HE-NCM)等。

协议签署双方各自拥有技术过硬的锂电池正极材料基础专利,互相都绕不开,这给产品开发带来了一些障碍,协议的签署有助于双方进一步提高产品开发速度,提高透明度,降低电池制造商及其客户的知识产权风险。

本次诉讼涉及并非基础性专利





正极材料行业的基础专利,基本上在2002年、2003年专利巨头们就已经开始布局,以20年的专利保护期计算,明后年开始保护期将逐渐到期。不过专利巨头们会针对基础性专利,另外布局一些防御性的专利,在一些平时行业内不太看重的指标上花心思,比如在颗粒强度、镍含量等技术指标上设置一些范围,从而衍生出了一系列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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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诉优美科专利(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此次,优美科起诉容百科技涉及的专利,并非基础性专利,是其在2015年6月申请的专利。该专利虽是衍生而来、非基础性专利,但在技术发明方面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如专利中提到的“硬度强度指数ΔΓ(P)”的覆盖范围等。

就基础专利而言,容百科技和巴斯夫已经进行了合作。根据招股书披露,容百科技与 BASF Corporation(巴斯夫公司)在 2018 年 9 月签署了《专利再许可协议》,巴斯夫向容百科技授予 10 项锂电池正极材料部分基础技术专利的非独占许可,在使用领域内制造、使用、销售和/或进口专利相关产品。该许可专利为美国阿贡国家实验室所有,并授权巴斯夫公司可对该等专利进行再许可。

这表明容百科技在正极材料领域已经获得了多项基础专利的许可,并且该许可来自专利技术的最初的研发方和拥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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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容百科技招股书

中国企业专利布局和保护日渐成熟





容百科技之所以选择获得许可,是因为这些基础性专利是锂电池正极材料的众多企业无法回避的存在。

获得基础性专利许可的同时,在三元正极材料领域,容百科技同样也在加快产品研发和专利布局的脚步。半年报显示,截至2021年6月30日,容百科技在国内外拥有127项注册专利,主要涉及三元正极材料等。容百科技是国内最早开展811高镍正极材料研究、批量制造的企业之一,经过长期深耕积累了大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并对技术进行了全方位的知识产权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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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容百科技2021 年半年度报告

中国科研机构和企业在新能源、锂电池材料领域的研发投入起步相对较晚,在专利方面,仍需要获得国外专利巨头的专利许可,获得制造、使用、销售相关产品的权利。

未来,随着中国科研机构和企业奋起直追,在锂电池材料前沿技术领域,后发劣势将会消失。在超高镍(Nimol%≥90)正极材料生产技术、NCMA 四元正极材料生产技术、钠离子电池材料技术等方面,中国企业有望迎来更多突破。

就容百科技而言,2021年上半年Ni90系超高镍正极材料在产线大规模稳定制备上取得突破,小批量供应包括 3C、动力电池、半固态电池等领域的国内外客户,Ni95 及以上超高镍材料实现小试工艺定型。同时,公司具备掌握锰铁普鲁士白钠离子电池材料吨级生产经验,改善高电压镍锰循环性能的能力,加大高电压镍锰体系研究。

容百科技的反击取得阶段性成果





对于诉讼本身,容百科技8系产品的涉诉是第二次遭遇“碰瓷”。

2020年9月,容百科技就已经遭到了优美科发起的专利诉讼。容百科技当时收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优美科公司(Umicore)起诉的《民事起诉状》:原告称其系第ZL201280008003.9号“具有低可溶性碱含量的高镍阴极材料”发明专利的权利人,认为被告S6503型产品的技术特征与原告发明专利部分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相同,请求法院判定被告停止侵权,并要求赔偿6200余万元。

容百科技称,涉诉产品为公司622系列三元正极材料产品中的S6503型产品,尚未进入商业化量产,因发展战略等原因已停止开发。涉诉产品2019年、2020年1-6月营业收入分别为469,356.27元、12,514.09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0112%和0.001%。公司S6503型产品系公司独立自主开发的6系三元正极材料之一,且其工艺与诉讼中的相关内容不一致。

这表明622系列产品对于公司的影响比较小。不过,容百科技并没有就此撒手不管,而是选择了“釜底抽薪”:请求宣告“对方专利无效”。假如涉诉的优美科专利被宣告无效,所谓的侵权就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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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1年8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51308号)显示:2020年11月,容百科技对比利时优美科公司的专利号为ZL201280008003.9的专利提起了无效宣告请求;今年7月2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决定书“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这是容百科技取得的关键阶段性成果。选择申请宣告对方专利无效这一做法无疑是坚决反击的举措之一,该案件仍在审理当中,容百科技有可能继续发起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甚至反诉。 

针对这次8系产品诉讼,容百科技公告称,依据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有关专利侵权认定的全面覆盖原则,法院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是否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审查权利人主张的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若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缺少权利要求记载的一个以上的技术特征,或者有一个以上技术特征不相同也不等同的,应当认定其没有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根据上述全面覆盖原则,公司检测及外部第三方检测结果表明公司产品不落入原告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接连发起“碰瓷式”专利诉讼 优美科所为何来?





近年来,随着中国新能源产业蓬勃发展,在长期政策支持和未来发展前景广阔的背景下,行业内涌入众多参与者,专利纠纷案件随之增多。

容百科技接连遭到优美科发起的专利侵权诉讼,这恐怕和容百科技自身的技术实力、在锂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领域的领先地位、三元正极材料行业的主要生产销售商身份有关。

从研发来看,容百科技2018、2019、2020年连续三年研发支出均超过一亿元,2021年上半年研发投入金额1.13亿元,同比增长93.74%,显示出公司对于研发的重视。

作为三元高镍正极材料行业的领先者,容百科技在研发和专利方面的重视和布局,占据了不少市场份额,或许正是基于行业领先的市场地位考量,优美科选择了向容百科技发起专利诉讼。

从数据来看,在国内高镍材料市场,2020年、2021上半年容百科技是当之无愧的排名第一;全球范围内,2020年容百科技高镍NCM811材料市场份额占比也是行业排名第一,优美科则基本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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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容百在高镍的市占率(来源:富士经济/鑫椤咨询)

对于优美科来说,虽然高镍三元材料的出货量几乎为零,但为了抢占产业链上的核心专利和技术,哪怕是多次向同行发起诉讼,通过专利“碰瓷”去挑战全球高镍市占龙头的容百科技,也在所不惜。

国内的新能源企业应对国外公司的专利侵权诉讼,不管胜诉与否都会给企业自身带来更多的维权成本,消耗企业的精力和人力资源,提高合规成本。国外公司一旦胜诉,更是存在以此为样本、向更多的国内新能源企业发起专利诉讼的可能,以获得高昂的专利授权费用进行牟利。

对于国内新能源企业而言,还需要不断加强研发实力、提高专利保护意识,在关键技术、核心领域有自己的自主知识产权,避免被人“卡脖子”、受制于人;同时完善公司内控制度、风险合规,积极应诉,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声誉。

最新的半年报显示,容百科技在前沿产品开发方面已有早期布局。公司在适用于全固态电池的改性高镍\超高镍正极材料及固态电解质、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富锂锰基正极材料、尖晶石镍锰酸锂正极材料等新材料开发领域不断取得技术突破,获得多项专利技术储备,推动前沿材料在下游细分市场的商业应用。

新能源产业发展前景广阔 专利挑战是一种竞争手段





在全球转向绿色低碳经济、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情况下,新能源产业备受重视。中国提出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目标,双积分政策及消费需求加速驱动中国市场。今年7月,韩国政府宣布一项发展计划,将在2030年前投入350亿美元用于发展本国的电动汽车电池行业,以确保其在该领域能够占据一席之地,与已占据了主导地位的中国和日本公司展开竞争。美国方面,不久前总统拜登签署行政令,要求2030年末实现美国销售汽车中半数为新能源汽车的目标。

2021年上半年,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维持高速增长。中国市场,新能源汽车销量120.6万辆,同比增长 201.5%,渗透率提升至 10%以上;欧洲市场在补贴及碳排放法规强力推动下,新能源汽车销量 101 万辆,同比增长 154%;美国在新支持政策带动下,新能源汽车销量27.5 万辆,同比增长116%(数据来源:中汽协、Rho Mo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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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鑫椤锂电

在新能源汽车销量火爆、政策倾斜的时代背景下,从矿藏开采、提炼,到电池材料、电池设计生产,电动汽车生产销售等新能源产业全链条都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

专利诉讼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视作一种竞争手段,就过往的专利诉讼案来看,一个案件耗时多年、原被告互诉的情况并不少见,亦有一些达成和解的案例。因此,专利诉讼一般不会对企业造成太大影响,说到底,提升企业自身的综合竞争力才是根本。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编辑:IPRdaily王颖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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